所谓生态城市观,是城市管理和规划一定要遵循人与生态和谐相处的自然规律;一定要尊重本地的地形地貌、本土生态环境;一定要多征询环保专家的意见,将城市原生态的呵护放在最高位置。
四川盆地西部、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地区中南部、黄淮北部、华南南部近日出现明显降雨过程。成都、武汉等城市出现暴雨淹没汽车、吞噬行人的事件,已造成多人受伤甚至死亡。
出现人员伤亡固然是因为灾害的不可抗力,但伤人事件几乎年年上演,如此频繁发生,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是不是到了该把生态城市观提升到重要位置的时候了。
所谓生态城市观,是城市管理和规划一定要遵循人与生态和谐相处的自然规律;一定要尊重本地的地形地貌、本土生态环境;一定要多征询环保专家的意见,将城市原生态的呵护放在最高位置。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城市化解灾难、自我排解、抵御灾害的能力,才能让城市保持在健康状态,才能为市民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
事实上,古代人早已做出了表率。以能经受汶川大地震影响的都江堰工程为例,“深淘滩、低作堰”;“乘势利导、因时制宜”;“遇湾截角、逢正抽心”等做法,都表明都江堰建设中始终秉承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也正是如此,才为此水利建筑工程的长久、安泰、稳定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反观我们现在的发展中,毁林开荒、填海造田等征服自然的行为屡见不鲜。很多城市都在腾地建房,越来越多的河道被改造填埋,让位于城市建筑。据了解,水塘在南京已几近绝迹,仅剩的几个小水塘也被圈起来改成公园,成为人工景观,失去了调蓄的功能。城市的湖泊被填平了,一下雨就出现“城市海”。北京市的城市规划同样如此。积水严重的莲花桥本来就是原来的河网,是相对地势低洼地段,在这样的地势情况下又向下挖了一个下沉式的桥,使此地成为逢雨必涝的场所之一。
城市生态被破坏了,城市自我排解通道堵塞了,自我洁净能力降低了,一场小小的暴雨和灾害,就会给城市带来生命损伤。事实上,在“暴雨害人”事故中,不是灾害严重,而是城市生态的灾害抵御能力太弱;不是防范措施严密与否的问题,而是在生态失衡面前,我们根本就防不胜防。
在城市发展中,要始终保持对自然生态的尊重,摒弃好大喜功、独断专行的“权力审美”,倡导人与人之间相互融洽,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暴雨成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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