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行业聚焦

高密度城市规划将威胁美国的未来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10:35

声明:本文由非常设计师网网友上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设计师网:010-85871002
近期,人口密集城市的倡导者还援引了有关地理变量对社会流动影响的一份广受讨论的研究,认为该研究告诉我们,生活在人口与设施高度分散化的城市里会损害孩子们一生的前途。
  在大学教授、政府规划局以及主流学者看来,最好的城市无疑是人口最密集的城市。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大量有政治关系的开发商支持,他们在美国人涌入日渐狭小的城市空间的过程中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而且此种暴利常常是由纳税人贴补的。  近期,人口密集城市的倡导者还援引了有关地理变量对社会流动影响的一份广受讨论的研究,认为该研究告诉我们,生活在人口与设施高度分散化的城市里会损害孩子们一生的前途。“蔓延铺展的城市规划的可能正在扼杀霍瑞修·爱尔杰(Horatio Alger)们。”美国经济学家、《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专栏作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反讽道(霍瑞修·爱尔杰是19世纪美国作家,以描写白手起家、脱贫致富的故事而著称,故通常被与这些概念相联系——译注)。  然而,实际上研究发现向上流动率最高的不是那些人口密集城市;而是像盐湖城等相对扩散化的城市,以及美国大平原上的小城市,如北达科他州的俾斯麦、南达科他州的杨克顿和得克萨斯州的佩克斯,这些地方从下到上的社会流动率是纽约市的一倍多。我们不该忘记加利福尼亚州贝克尔斯菲市的成功,加州大学城市规划专业的教授大卫·金(David King)戏谑地将这座城市称为“无序扩张的典范”。人口学家温德尔·考克斯(Wendell Cox)指出,这份研究并不是对大城市的称颂,恰恰相反,它显示人口数量在10万以下的通勤区(类似于大都市区)——自然倾向于向外扩展的较小规模城市——平均下来收入上升的比例最高。  “无序扩张”并没有如克鲁格曼在《纽约时报》专栏中所写的那样毁掉底特律,这座城市在很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的。另一位持类似观点的批评家、历史学家史蒂文·康恩(Steven Conn),将这座城市的问题归咎于汽车工业,也许他没有认识到:没有汽车工业,底特律将像德卢斯一样,不过是个位置更靠南的港口城市而已。  人口密集自然是好的,这一观点至少存在三大问题。首当其冲的是,人口普查和调查数据显示,如果能够避免的话,大多数人不愿意人挤人地生活。其次,大多数具有吸引力的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也有着相对于收入而言不可企及的高房价以及极低的住房拥有率。第三,也许也是最重要的,人口密集的地方往往被视为不适宜养家糊口。简言之,人口密集的地区未来很可能基本上没有小孩。  让我们先来看看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人口密集型城市的倡导者几乎没人会考虑:人们想要什么,以及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们会选择什么。据2011年由全美地产经纪商协会委托开展的一项研究显示,八成的购房者更喜欢独栋式房住宅。这一偏好从过去十年里美国独栋住宅项目一枝独秀中就可见一斑:2000至2010年间,独立式住宅占到了美国非空置住房存量净增长的83%。过去十年里,独栋式住宅在所有住宅类型中的占比,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及八十年代提高了两成以上。  与传统看法相反,这一模式不可能终结,除非出现长期经济衰退或者政府调控法令。随着家庭数量再次开始增长以及出生率升高,独栋式住宅将再次引领楼市增长。  独栋式住宅的购买者未必就要过上远郊生活,甚至于为柴米油盐精打细算。在很多情况下,离工作和便利设施最近的最好独栋住宅区都价格辣手——想想洛杉矶地区的比佛利山庄或者好莱坞,华盛顿特区附近的贝塞斯达,或者芝加哥北郊的埃文斯顿。人们进一步向城外搬,是为了买得起比公寓更好的房子。  最近一次十年人口普查显示,毫无疑问,人们倾向于搬向城市周边。仅有6%的美国人生活在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英里10,000人的地方,在2000到2010年期间,人口增长最快的中心城市——如罗利、夏洛特和奥斯汀——其平均人口密度不到纽约、芝加哥或洛杉矶等密集城市的三分之一。  总的说来,美国国内移民倾向于搬离这些人口更稠密的大都市区。在2000到2010年期间,逃离纽约的净人口为190万,离开洛杉矶的有130万,离开旧金山的有34万,而离开圣何塞和波士顿的有23万。相比之下,过去十年来以及自2010年以来,一些迁入人口最多的城市都是相对比较扩散的城市,其中包括休斯顿、达拉斯、沃斯堡、坦帕-圣彼得堡和纳什维尔。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或侵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3210542184@qq.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