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10-31 17:04:02
第六章:剖面图的内容与画法
在室内设计中,设计者可用两种不用的图样表线垂直界面:一种是剖面图,另一种是立面图。下面,首先介绍剖面图的形成、内容与画法。
一、剖面图的形成
这里所说的剖面图是指房屋建筑的垂直剖面图。就是用假想的竖直平面剖切房屋,移去靠近观察者的部分,对剩余部分按正投影原理绘制正投影图。剖面图应包括被垂直剖切面到的部分,也应包括虽然为剖到,但能看到的部分,如门、窗、家具、设备与陈设等。
剖面图的数量与剖切位置,依房屋设计的具体情况而定。总的来说,应以充分表示结构、构造、家具、设备和陈设,即充分表达设计意图为原则。从道理上说,有一个垂直界面,就应相应地画一个剖面图。如平面为矩形的房屋,有4个垂直界面,应画4个解剖图。但在设计实践中,可能有一些界面非常简单,没有单独画图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有4个垂直界面的房屋,也可能只画3个、2个或1个剖面图。
剖切位置应选在最为有效的部位,即能充分反映室内的空间、构件以及装饰、装修等部位,能把室内设计中最复杂、最精彩、最有代表性的部分表示出来。
在具体绘制剖面图是,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正确标注剖切符号。剖切符号由剖切位置线和剖视方向线组成。剖切线与剖视方向线组成。剖切线与剖视方向线都是短粗线,它们垂直相交,呈曲尺形而不呈十字形,剖切线不应与建筑轮廓相接触,参见图3-4.
(2)剖切面最好贯通平面图的全宽或全长。如果有困难,或者没必要,也要贯通某个空间的全宽或全长,即保证剖面图的两侧均有被剖的墙体。要避免剖切面从空间的中间起止。因为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剖面图两侧无墙,范围不明确,容易给人以误解。
(3)剖切面不要从柱子和墙体的中间穿过。因为,按这种剖切位置画出来的剖面图,不能反映柱、墙的装修做法,,也不能反映柱面与墙面上的装饰与陈设。
(4)剖切面转折时,按质图标准的规定,应在转折处画转折线,并最多转这一次。按此剖切位置画出来的剖切图,不要在剖切面转折处出现分界线。因为剖切面是假想的,而不是实际存在的
(5)当垂直界面中的某一部分不与剖切面平行时,即垂直界面为转折面或曲面时,如果仍按正投影原理画图,不与剖切面平行的部分,必然不能真实地反映界面的大小。在这种情况下,可将不与剖切面平行的部分,旋转到与剖切面平行的位置,再按正投影原理绘制剖面图,但必须在图名后面加注“展开”二字。
二、剖面图的主要内容与画法
室内设计工程图中的剖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应按所作提示绘制:
1、作为剖面图外轮廓的墙体、楼地面、楼板和顶棚。
(1)被剖墙体被剖墙体要用粗实线表示,并要按统一规定的图例画出墙上的门、窗和孔洞。在比例尺较小的剖面图中,不必画材料图例。断面较窄的钢筋混凝土墙、板,可以涂成黑色。
(2)被剖楼地面作为底界面的楼地面,只要用一条粗实线表示出上表面即可,无须表示厚度、做法和材料。这条粗实线与两边的墙线相接,也可以拉成一条贯通线。
(3)室内外地坪连通时当所要表示的空间处于底层,并有一侧或两侧与外部空间连通时,如有必要,应分别表示出室内外地坪,并标注标高,交待它们的关系。
(4)顶界面为搞清顶界面的画法,应首先了解屋架、楼板、吊顶的构造。狭义地说,室内的顶界面就是顶棚的下表面。但从构造的角度看,顶棚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必须置身于承重结构上。楼层房屋的顶部结构是楼盖。按结构形式分,包括由梁、板组成的肋形楼盖,井式楼盖和无梁楼盖(即没有梁只有板的楼盖)。单层房屋和顶层房屋的顶部结构,可能是楼盖,也可能是屋架、网架和薄壳等。我们通常所说的顶棚,就悬吊在这些承重结构上。拿常见的楼盖来说,其中的梁、板是承重结构。梁板下面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不做吊顶,直接在梁板上做装修,如裱糊墙纸或刷涂料;另一种是通过吊筋吊下主龙骨和次龙骨,在次龙骨形成的网格上,做各式各样的吊顶棚。采用第二种做法时,吊顶与楼板等承重结构间有一个或大或小的空隙。当采用集中式空调时这个空隙较大,因为要容纳通风管道,自动喷淋水管、电线和嵌入顶内的顶具。当没有集中空调时,这个空隙则可能小一些。
顶界面顶棚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表示梁、板和顶棚,好处是结构、构造关系清楚,可以非常容易地看清楼板的位置、形式及其与顶棚的关系。前提是设计者要熟悉结构和构造等情况。二是只画顶棚的内轮廓而不画楼板,好处是画图工作量较小,问题是看不出梁板的形式、尺寸及顶棚与梁板的关系。究竟采取上述两种方法中的那一种,应根据楼板的复杂程度和整个工程图的图纸组成情况而定。当整个图纸中有吊顶详图且能说明顶棚与梁板的关系时,可以采用第二种画法。当梁板结构简单,甚至不做吊灯时,可采用第一种画法。应该注意,不论采用哪一种画法,都要用尺寸线或标高明确标注垂直方向的尺寸,包括顶棚底面和分层吊顶各层底面的标高。
2、处于正面的柱子、墙面以及按正面投影原理能够投影到画面上的所有配构件(如门、窗隔断和窗帘、壁饰、灯具、家具、设备用与陈设等)。
(1)门、窗、隔断等,应按实际形式绘制。即使连续设置的且形式完全相同的门、窗,也要逐个画出,而不要只画其中的一部分。在比例尺较小的图样中,门、窗的框扇及棂心等,可以参照门、窗的立面图例,适当简化。在比例尺较大的图样中,为清楚地看出门、窗的形式,反映出整个空间的气氛,则可把门、窗的样式画得具体一些,并加上表示开启方式的符号线。 (2)剖面图上应画窗帘盒与窗帘杆。窗帘可按打开以后的形态画。表示纹理的线要光滑、流畅、褶皱的多少与方向要符合悬垂的规律。
(3)床、桌、椅、凳等家具,要按正投影原理绘制。要画准轮廓,表示出风格个特征,但不一定画出所有细部和装饰。
(4)在一些厅、室中,常见装饰性很强的壁炉。它们与墙壁结合紧密,是相对固定的设施,因而是必画的。但在比例尺较小的图样中,不一定画得太细,只要表示出形式和特征就行了,可在另画的详图中说明其构造。
(5)在可视范围内的吊灯、壁灯和台灯等,均应画出。要画准其体量、高度和主要轮廓,表示特点,不必画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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