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5年,继2002年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之后,北京再出新版城市总规。
时隔15年,继2002年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之后,北京再出新版城市总规。
3月28日上午,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通知,公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下称“总规草案”)已经编制完成,并开始征询和吸纳公众意见。
在北京以转变发展方式、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的背景下,此份规划,被认为是北京从“增量”转为“减量”的首个城市总体规划。其具体内容与规划精神,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发展目标:和谐宜居
据了解,总规草案中,将有六大部分支撑。其中包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调整城市空间布局,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科学配置资源要素,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大城市病”以及转变规划方式,保障规划实施。
其中,北京的城市发展目标主要为,到2020年,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要实现阶段性目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到2030年,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到2050年,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文化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世界级城市群。
“和谐宜居之都”成为北京城市发展目标的关键词,而在上版总规中,与之对应的目标定位则是“现代国际城市”。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经济研究部主任刘岚芳认为,虽然建设宜居城市,在过去北京城市规划中也有提到,但并不是发展目标的重心所在。这种城市目标重点的转变,实际上反映了北京正在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规划核心,向城市功能为规划核心的思路转变。
她表示,这是由于北京相对全国更早地进入经济新常态,并且更早进行了经济发展新旧动力转换。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带动的产业转移,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在逐步与首都功能相适应。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城市问题,需要利用规划去引导并解决这些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特大城市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蒋三庚则认为,北京城市发展目标转变所体现的,既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也是城市文明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总规在战略定位、空间布局、要素配置、城乡统筹四大中心环节的部署,其出发点都是“人”。
不仅是发展目标,“以人为本”也体现在总规的各个细节。以居住环境问题中,近期最受居民关注的空气环境为例,总规草案首次提出,到2020年,要将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0年,达到国家标准的35微克/立方米左右。
首份“减量”规划
2016年5月,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王飞在解读总规相关工作时称,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坚持“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推动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
其中,“减量”思想,被认为集中体现在城市规模的控制上。总规草案提出,2020年,要控制北京人口规模在2300万人;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至2860平方公里左右;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至2760平方公里左右。
不仅如此,王飞当时还透露,北京将逐步降低平原区开发强度,到2020年控制在45%以下,远期力争下降到40%以下。
城市结构方面,在新版总规中,过去“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也被“一主、一副、两轴、多中心”的新结构所取代,通州从过去“多中心”中的综合服务中心,转变成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市提出,要在城市副中心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对此,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认为,北京从过去强调多中心,变为加大城市副中心建设力度,是客观条件限制下,一定历史时期内的阶段性任务。未来,在副中心建设中完成相应的经验和道路探索后,北京最终必然也必须形成多中心的城市格局。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防止规划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打折扣”,总规草案也作出相应部署。2016年底,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主任魏成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一年一次的“城市体检”,并对其实施机制实行动态维护。
而在蒋三庚看来,针对具体问题而言,规划操作落实的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增强周边地区的人口“磁力”。
他认为,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城市规模必然难以控制。而要控制北京人口规模,引导人口向周边地区转移,就必须遵循“人随产走”的发展规律,通过各种措施和政策,提升北京周边地区,包括基础设施水平、产业水平、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在内的吸引力。而这种“软硬件”能力的提升,对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需求极大,必须在中央政府领导下,使区域协同合作触及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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