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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的调查与思考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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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的扩容和内涵提升,产生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大型银行的金融产品将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得到复制并推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道路,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列为当年重点工作。近年来,河北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坚持探索推进城镇化,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覆盖面广   成效显著   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187家,各项贷款余额4528.61亿元,其中县域及以下的机构贷款余额3848.3亿元,占比达84.98%,有力支持了农村城镇化中的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市民化后的经济发展及个人创业需求。   支持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工业化。截至6月末,支持了35个县的62个项目,投入贷款21.78亿元,贷款余额15.56亿元。其中,支持城镇路网和街改建设8.17亿元,建成或改造里程498公里;支持供暖2.1亿元,建成供暖面积2452万平米,受益人口91.4万人;支持供水、供气项目2亿元,受益人口46.7万人;支持数字电视下乡、河道改造等其他项目3.3亿元。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支持工业企业110090家,贷款余额1310.5亿元,带动就业231.8万人,企业纳税604.2亿元,促使166个行政村人口实现转移。   推进园区为载体的城镇工业化。截至6月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支持了126个园区(不含设区市以上园区)的建设,支持区内企业3113家,贷款余额237.7亿元,转化农村人口就业31.4万人,贡献税收408.5亿元。从园区的层次看,省级和县级园区最多,占园区总数的八成,形成了一批影响较大的园区,如辛集制革工业区、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香河北方家具产业基地、迁安市西部工业区等。   助推乡镇农业现代化。目前全省共有454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0个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一村一品”特色村达到6582个。截至6月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支持了43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签约农户,贷款余额56.3亿元。   支持市民化后的创业需求。截至6月末,支持市民化后的自主创业1.2万户,贷款10多亿元。如迁安联社对拆迁后转为市民的161户提供贷款2.4亿元,支持其从事商业、运输业,解决了家庭生活来源问题;石家庄市向742户城镇化的新市民贷款1.8亿元,支持从事小商品批发零售、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推进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河北省原4个地市55个空白乡镇实现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网点的全覆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稳步推进,按照规划至2015年将实现省内县域全覆盖,且均下设不低于一家乡镇支行。截至6月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乡镇布放自助柜员机覆盖面达125.9%,POS(EPOS)机在每个乡镇平均布放34台;在乡镇及以下网点的银行卡发卡量1933.2万张,普及率为38.2%,基本满足了乡镇以下农村人口的金融结算需求,为城镇化奠定了基础。   金融创新   势在必行   《河北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近三年将有400万人转化为市民,初步估算信贷需求将接近3000亿元:按公认的人均10万元投资计算,将撬动400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入,若30%需要银行贷款,则增加1200亿元的贷款需求;城镇化建设园区经济将是发展重点,若按现有园区每年增加2亿元贷款计算,三年可以带来800亿元的贷款需求;进城的400万人按100万个家庭计,若三分之一选择自主创业,按户均借款20万元计算,带来600亿元的贷款需求。   随着城镇化的扩容和内涵提升,产生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大型银行的金融产品将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得到复制并推开。农民进城后被集约经营的土地将赋予流转职能,倡导多年的“三权”抵押贷款将成为新的增长极。自主开发适合城镇化建设的金融产品也将成为催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动力,建立“流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等顺势而为,也将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提升服务水平的紧迫感增强。农民个人在信用卡、网银业务、电话银行等应用上向城市看齐,服务产业对POS机的布放需求逐步扩大,居民各种理财投资需求成规模,这些都促使农村中小机构向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学习,客观上增强了农信社改制的内在动力。在增加金融服务的同时,城镇化的需求也支撑了其发展的基础。   网点扩张成为必然。大型银行的“瘦身”使乡镇金融网点数出现下滑,城镇化进程,一方面推动了信用社网点的升级改造和布设增加,如廊坊地区城镇化较高的燕郊镇和胜芳镇,远高于全省一镇一点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增加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下延速度,按照规划,2015年将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目前全省尚有98个县(市)可以申报组建,若乡镇网点覆盖一半,需要设立1000个网点。   抢抓机遇   有所作为   统一部署,政府规划先行。一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建议省政府在省委八届五次会议推进新型城镇化决策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全省和分县(市)城镇化的目标、途径和模式。另一方面政府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土地、户籍、医保等配套政策。   创新驱动,集聚融资力量。探索发行城镇建设债券,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资新格局;积极探索农民工利用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进行抵押贷款的办法,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金融支持。   明确目标,监管指导协调。一方面人民银行、银监局会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中央政策、河北省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和分解方案,明确不同机构的工作重心、支持重点和实施进度;另一方面制定向县域倾斜的银行业网点准入政策和中长期规划,通过机制和流程的变化,提高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   抢抓机遇,银行有所作为。一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找准支持城镇化的着力点,由省联社设置专职部门,研究城镇化政策,确立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定位、渠道和方式,各办事处、联社(农商行)可结合当地发展情况和自身定位,有选择和分阶段的支持;村镇银行要根据自身规模和管控能力,积极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组织人力研发适合自身管理能力和当地需求的信贷产品,支持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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