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乡村的自然资源和传统风俗正在受到城市规划手段的挑战。住建部在日前下发的通知文件中指出了近年来各地村庄规划存在的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等问题。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村庄规划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为提高村庄规划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决定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2~3个试点村庄候选,住建部择优选择,原则上按一省份一个确定试点村庄。
试点村庄的规划内容包括村域发展与控制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田园风光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村民住宅设计及规划指引。
住建部还要求试点村庄规划要尊重既有村庄格局,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防止盲目规划新村,不搞大拆大建,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保护和体现农村历史文化、地区和民族以及乡村风貌特色,防止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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