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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区规划建设有了新规矩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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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日前介绍,在研究借鉴国内外城镇新区建设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新制定了《山西省城镇新区规划建设导则》,用于指导城镇新区的规划建设。
    省住建厅日前介绍,在研究借鉴国内外城镇新区建设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新制定了《山西省城镇新区规划建设导则》,用于指导城镇新区的规划建设。今后,在城镇生活型道路中,将优先安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立完善的慢行交通出行系统。据介绍,我省今后每年将有6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未来至少有700多万人口需要转移到城镇、大城市,城镇新区发展的空间也随之将增加。该《导则》对城镇新区建设总体规划、地域风貌特色营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绿色交通及绿色市政系统建设等11个城市新区规划内容提出要求。比如,建立完善的慢行交通系统,完善由城市干道两侧的步行道、城市支路、城市绿道、过街设施等组成的步行系统,可设置休闲步行商业街。为自行车合理安排行车空间和环境,形成线路便捷、环境舒适的自行车交通网。充分考虑自行车与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要求,在主要换乘点和主要公共设施周边布置适宜规模的自行车集中存放场。在这方面,有不少外地经验可以借鉴,如厦门将废弃铁路改造为步行道,形成串联中山公园、植物园、纪念碑等重要景点的绿色“走”廊,供人们休闲散步。再比如,城镇新区规划应合理解决机动车交通的停车和换乘需求。特大城市应选择轨道交通站点设置换乘枢纽,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满足停车及换乘需求。在中心街区、片区中心预留一定的停车空间,采用地下停车或多层停车楼的形式,集约土地利用。此外,城镇新区整体规划中应根据当地生态结构的完整性,划定禁建、限建、适建、已建的区域,避免破坏当地自然和人文资源,对城镇周边的大型山体、生态屏障进行保护和修复,对自然山体及其周边和自然水体两岸全面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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