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提交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6月2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提交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强调,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在加强土地利用管控和综合整治方面,为确保耕地保有量18.18亿亩不减少,完善了以规划计划管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为手段的土地利用管控体系。围绕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模式开展建设用地整治。 此外,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 报告强调,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 报告还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而据公安部统计,2010-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835万人。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城镇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群形态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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