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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化的空间解读

非常设计师网网友2014-09-02 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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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化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及精神文化三个层次组成,物质文化作为表层表现为城市文化空间,由城市居民、文化活动及文化场所三者在城市精神及制度风俗的规范下互动形成,体现了城市制度文化及精神文化。

 

3.2、活动:时间结构节点

 

我们记录某个城市或某人的历史,总是描述其在一些特定时间的特定活动、事件或经历作为对其在一个连续时段状况的概括,可见人对时间的结构意象是由一个个特定的节点及其间一段段平凡的岁月组成,节点间是大量如工作、生活及出行等生存必须的、重复的活动,一般不留下深刻的记忆,与节点关联的则是对社会和人在生活及成长过程中有过重大影响的一系列活动及事件。

 

文化活动作为城市文化空间在时间维度上的结构性节点,是城市文化形成历史延续性、获得持续认可的关键,有了对特定事件、重大活动的遐想和感悟,因而觉得城市文化空间韵味十足、“有嚼头”。黄埔江边两对恋人共用一张椅子谈情说爱的记忆形成老上海人对外滩共同的文化意向;许多城市老的商业文化中心几个世纪历久不衰,除了因为其价廉物美,更在于它浓缩了大量的历史活动而具有丰富的文化魅力;西方国家的“事件旅游”、珠海园明园每天的“皇上选妃”等都以再现某种活动的形式提高文化含量;而有些城市盲目兴建的“大广场”、“景观大道”,由于没有可联想的事件、代表性的活动而显得缺乏文化底韵,只能作“走马观花”游,难以形成更深层次的文化意象。

 

3.3、场所:空间结构节点

 

活动的发生总是占据一定场所,铁凝在小说《永远有多远》述说了她对北京历史文化环境特征的独特感受,她说到自己站在灯市西口一个胡同口灰瓦屋檐下的青石台阶上,“采在这样的台阶上,我比任何时候都清楚我回到了北京——‘世都’、‘天伦王朝’、‘新东安市场’、‘老福爷’、‘雷蒙’——它们谁也不能让我知道我就在北京”。

 

由此可见,对特定城市文化的感受及记忆总是与活动发生的物质空间密不可分,凯文·林奇(Lynch,K.,1960)在其《城市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一书中认为,城市空间结构中的通道、边缘、街区(区域)、节点和地标是组成城市意象的五种要素。无论哪五种要素,都说明对物质空间的认识是通过大大小小的可意象的城市空间形成的。同样,对城市文化空间有实质的辨认,才会有亲切的感觉,并对空间有认同意义,产生归属感,林奇称之为“领域圈”,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场所”。

 

3.4、文化空间形成机制

 

在城市精神及城市制度、习惯框架规范下,人、活动、场所三者有机结合、互动共生,人作为主体参与并组织活动,活动强化了场所文化气氛获得认可,普遍认可的场所又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此仅有场所而没有相应的活动吸引居民参与、仅有活动而没有特色鲜明的场所空间都不足以形成一个普遍认可的城市文化空间。反之,针对人的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及社会文化背景等进行深入的分析,针对性地进行活动的策划及场所感的强化,在文化空间塑造上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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